叶婷事件,到底撕下了谁的底裤

这两天叶婷为父鸣冤确实吸引了不少眼球,也不断出现反转,昨天我发表的法律时限和办案流程的文章:不懂法的叶婷是如何让自己一步一步走向深渊的,既有网友的批评,也有支持声援。

我觉得我的目的是普法,并未添加任何自己的感情色彩。之所以称为“深渊”,还是替叶婷本来有美好的大学生活,却因为不懂法或者一时冲动,被刑事立案,还被取保候审,实在惋惜,所以采用了“深渊”这个词。

我也收到了一些投诉的留言和私信,但该篇图文推荐并未受到影响,也进一步印证了我的立场并没有任何问题。

有几个网友提到的问题,专门从法律角度说明一下:

关于长时间未开庭审理的问题

这个案件看似简单,实际上也是很复杂的,因为案件死者是完好无损的回家了,然后晚上突然出现身体不适,住院一周后抢救无效死亡。这里面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中断的问题,死者的死因与加害人的打架斗殴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因果关系,是否有其他异常介入因素导致因果关系中断等等,都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所以,才有立案侦查后又出现退回补充侦查的问题。

关于案件的承办机关的问题

案件属于亡人案件,应该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立案侦查,侦查机关应该是杞县的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应的公诉机关应该是地市级检察院。所以,杞县公安机关可能几年没有遇见亡人案件,特别是案件还存在因果关系中断的问题,案情复杂,侦查时间、退回补查可能就会多一些。承办机关是开封市检法两院,案件证据标准自然就更高一些。

关于民事赔偿问题

根据通报看,抓了两个人。这两个人都是打工的老百姓,对民事赔偿应该是拿不出多少钱,三方家庭应该很难达成刑事和解,并出具谅解书,因为差距太大。所以,案结事了很难做到,肯定会有后续的赔偿纠缠问题,效果应该不会太好。有报道说叶家八个孩子,要了万元,这个无从考证。如果确实如此,可能考虑扶养人比较多,数额高了一些,但很难达到,即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司法机关答复问题

根据公安部门通报,案件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法院部门已经受理,现正在等待开庭审理。审理部门是中级法院,公安只能是就自己管辖的问题进行说明,其他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具体案情,没有经过司法机关最终判决,是不能随便发布的,否则一旦出现变化,影响公信力。即使有的网友呼声要求公布证据,这个也是不可取的。

关于有其他嫌疑人的问题

叶婷家一方称有其他的嫌疑人未抓捕,但又没有提供直接证据,而杞县通报的看,有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均证实,没有其他人参与打架。所以,刑事案件,还是要打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而不能随意猜测,没有证据是不能定案的。

关于叶婷传唤的问题

传唤是刑诉法规定的提审方式,对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传唤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至迟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公安机关传唤叶婷已经出示证件,并进行口头传唤。

关于涉嫌罪名的问题

根据通报,公安机关认定叶婷发布的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且已经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已经达到了科处刑罚的程度,进行了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至于是什么罪名,并未通告。刑法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还有一个寻衅滋事罪,具体哪个罪名,只能等通报。

关于取保候审的问题

取保候审是刑事立案侦查后,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结合身体状态及社会危险性,采取的一种强度较弱的刑事强制措施。对取保候审的人,不需要通知家属,但需要提供一至两名保证人,也可以上交一定的保证金。取保候审并不必然说明案件已经撤销,或者可以不起诉。

关于几点建议

1.现在案件已经引发舆情,司法机关应该加速案件审查,尽快开庭审理,回应家属关切。

2.尽量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不要简单直接强硬,多做一些有温度的工作。

3.不建议叶婷家继续发布相关信息,还是要等开庭审理并宣布判决后,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解决问题。

4.要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机关,案件属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特别是还涉及到因果关系中断的问题,需要重点研究,确保案件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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