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杞县男子实习期醉驾,刚到手的驾驶证

7月5日22时30分,杞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巡逻至杞县阳堌镇阳堌东村桥西头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在执勤中,发现一辆车号为豫BX0X1X荣威牌小型轿车呈S线由西向东行驶,行迹十分可疑。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车内飘出了很浓的酒气,该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让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测试值高达.2mg/ml。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杨某某(男,杞县阳堌镇人,身份证号码:XXXX80X1,准驾车型C1)中午11时左右与同村的三名发小一起吃饭喝酒,四人一共喝了一瓶一斤装的白酒和九瓶啤酒,下午14时左右结束后各自回家睡觉。晚上22时左右,睡了一觉的驾驶人杨某某饥肠辘辘,想着中午喝的酒,现在已经是半夜啦,应该没事!便驾驶着自己的车去阳堌集上吃饭,当行驶至河南省杞县阳堌镇阳堌东村桥西头时被杞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据了解,该名驾驶人年龄仅19岁,驾驶证刚取得八个月的时间,正在实习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暂扣,注销其实习期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吊销驾驶证。7月6日,杨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其驾驶证也因为自己的这次醉驾随之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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