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市发生了一件事,画面被曝光,真相是这样。河南开封,一名20岁女孩到杞县看皮肤病时,被“医生”打麻药还遭遇摸胸。据女孩讲,医生直接把手伸到她衣服里面,摸她胸部,说要检查一下淋巴结肿大。女孩反抗,但医生说这是正常治疗,过程持续了三四分钟,还一直扒拉女孩的裤子。随后医生还给她打了一针,女孩感觉到手无法动弹,十分害怕,逃离现场。事后经当地卫健委及警方调查,该男子属于非法行医且是累犯,现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来源:潇湘晨报)
据报道,女孩看病的地方是一家所谓的保健中心,是个民宅。而这家所谓的保健中心经营范围是保健按摩服务,根本不具备医疗资质。所以医院。
我国对于医疗行业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不得从医,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不得从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机关可以对这就保健中心进行处罚。
不过,并非主要非法行医就会构成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只有非法行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五种情形属于情节严重:(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里介绍说这名男子是累犯,很可能指的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累犯,而是多次非法行医被处罚过,符合第四种情形的话,就会构成非法行医罪。
除了这个犯罪外,这名男子不顾女孩反抗,抚摸女孩胸部,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涉嫌强制猥亵罪。
对这名男子应当数罪并罚。
医院看病,除了这次事件中的情况以外,更多的是隐患是可能耽误病情,甚至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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