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杞县一案判罚结果出来,网友们热衷参与

最近这段时间网友们热议的“河南杞县女子实名举报父亲被殴打致死,凶手逍遥法外”的案件终于出来了宣判: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被告人刘青艺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刘得见有期徒刑八年,并同时判令被告人刘青艺和刘得见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9万元。

随着法院的一审宣判,这场让网友们热议和热衷参与的案件是该收场了!

通过相关媒体给出的通报,我们非常清楚的了解到事情发生的经过,这里面没有那么多的狗血剧情,只有刘青艺,刘得见二人参与殴打叶洪青,而打架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叶洪青“嘲讽刘青彦并贬损刘青彦已过世多年的岳父”引起的,可以说叶洪青之死,他自身也是负有一定的责任。

这起案件的详细经过被公布出来后,让人看起来像是互殴,并且挑事者叶某青有错在先,即便是河南开封法院的判决,也是给其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而并非是故意杀人罪,因此,直接给予其盼处无期徒刑,还是感觉这个判罚实属有些严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在经济赔偿上面的判罚却是非常之轻,只有区区11.9万元的经济处罚!让人感觉这个经济处罚与刑罚比起来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感情一条人命才值11多万元,这个的确少了点,如果能把经济处罚提高一些,而把相应的刑事处罚调低一些,相信应该会有很多人表示支持吧,应该比较合情合理吧!

但是不管怎么样,现在河南开封法院的一审判决已经出来了,详细的案发经过也已经一一详细描述清楚,现在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和质疑的吗?叶某青的家属们还有什么需要质疑的吗?

现在这场让无数网友们热衷的杞县闹剧是该结束了,不应该继续这么热议和关心下去了。而叶某青的家属们也应该接受这个他们可能不太愿意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的判罚,毕竟相关的法院和媒体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详细的判罚和描述。

如果想要推翻案件的判罚,或者有什么疑问和质疑的地方,那就需要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支撑他们的质疑,还继续闹下去,那可能真的会被相关部门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或者诽谤诬陷判处刑罚,到时候可不太划算。

如果叶某青的家属们能够接受这个判罚和结果,那这次让网友们热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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