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追到蒜地里执行婚约财产纠纷案

杞县法院执行人员在蒜地里找到了孙某红(中坐地者)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郑松波实习生岳媛图片由法院提供

本报讯近日,杞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年12月份,杞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孙某红退还薛某彩礼款元。判决生效后,孙某红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年2月,薛某来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孙某红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孙某红拒不履行。对执行法官的走访调查,孙某红及其家人均避而不见。

5月17日早上,执行干警李亚威得到孙某红在家的消息,立刻带领几名干警赶往孙某红所在村子。见孙某红家院门紧锁,李亚威便想到孙家可能去了田里,此时正值刨蒜季节,虽然是早上六点多,但是蒜田里已经有很多忙碌的人。几经辗转,干警们找到了正在蒜地里忙活的孙某红,孙某红看到干警转头便跑,最终还是被执行干警在大蒜田里追上。

执行干警将孙某红拘传到法院,孙某红情绪激动拒不同意返还彩礼款,因双方矛盾较大,为妥善解决该起纠纷,李亚威耐心地给双方做调解,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孙某红一次性给付薛某四万元,剩余三万元在年7月底全部还清,该案顺利解决。

本文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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