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就是叶婷案的真相所有疑问都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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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河南杞县叶婷案件闹得沸沸扬扬,叶婷家从叶婷、叶冰艳、叶换换轮换实名举报,甚至连叶母也开始实名举报,直接实名硬刚杞县公安局,但是这么长时间了叶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撑其举报,叶家是真的有天大的冤情吗,还是另有隐情?

接下来我以目前掌握的信息及政府通报尝试还原整个案件真相,首先我声明一点,我们必须相信官方,如果连官方都不相信,把所有事情都想成潜规则甚至涉黑,那么就没有所谓的真相。另结尾将罗列法律条文解释质疑。

当然我相信官方不仅是因为相信正义,而是官方虽然没有明说,事实上已经基本上满足了很多人要求的异地审理,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把本该由杞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提级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已经有避嫌之举,从叶母质疑联合调查的声明中可以得知联合调查组是到事发地调查过的,只是没有调查受害者家属,至于为什么,我稍后解释原因。

那么我接下来来尝试还原真相

年6月,刘某义开着叔叔刘某见的收割机在地里收割,而许某的田正好挨着,就让刘某义帮忙把自己地的庄稼一起收割,当时双方约定金额元,而且许某还将刘某见的运粮车借用了,影响了刘某见家的庄稼收割。

许某觉得不好意思,当然也觉得太贵了,想还下价就答应宴请请刘某见和刘某义,因为许某是外乡人要砍价,肯定需要本地人,于是就邀请了叶某青加村里的两人,而刘某见则和刘某彦、刘某义赴宴,另外刘某义还带上了自己的女儿,一共八人,从此处来看刘家是真正来赴宴的,按常理来讲有小孩子在大人一般不会主动动手。

吃饭自然聊到了元的费用,许某自然要求便宜一点,别人都请吃饭了,刘某见就直接表示便宜元,这时叶某青插话了,说不好听看他面子上再便宜一点,刘某见又便宜了,再聊天过程中叶某青称认识刘某见的岳父,攀交情嘛,最后双方最后约定元。

这里可能很多人不理解许某,请客的饭钱估计都三百块了,为啥为了元组织这饭局,那不是血亏。其实这里面就是人情世故,首先许某作为外乡人在当地肯定比较孤立的,想借此机会结交些当地人,这样才好在当地混。其次砍价了必定是低于当时的行情了,种地农忙的时候本来就需要人帮忙收割,借这顿饭人情,以后可以拿到更低的价格。这样看许某绝对是赚了。

就在付钱时,刘某见不会用收钱码,将手机丢给刘某义操作,叶某青可能是开了句过分的玩笑话,大概意思就是嘲讽刘某见比他岳父还怂,刘某见强忍着没有出声,而其侄子刘某义忍不住就还嘴了,叶某青觉得一个后辈如此嚣张,于是拎着酒瓶就打起来了,从屋内打到屋外,刘某义的女儿立即给刘某义妻子打视频电话,而刘某义妻子到现场后看见双方还在打,就直接喊已经报警了,叶某青听到后直接逃了。

可能原因有两种:可能性最大的一种就是像网友所说,其打架有案底,警察正准备抓他,而且他先动的手,怎么都吃亏,最重要他可能没怎么受伤。

因为叶某青死亡与殴打没有直接关系。证据如下

第一,警方的两次通报,都将这场打架定义为厮打,一字之差,差之毫厘缪以千里,厮打意味着双方你来我往,联合调查组的说明还加一句被双方劝解开,意味双方并没有怎么受伤,而殴打更倾向于刘家主动动手,并且叶某青处于完全被打的境地。如果刘家两人真的像叶家举报打那么狠,这个字眼绝对是殴打,官方通报每个字可都是很讲究的,而且叶家是受害者,叶某青最后都死亡了,如果不是对叶家不利,不会通报中性词厮打,因为一般人这样打架绝对会被定义互殴。

第二、叶某青是当天晚上(6月28其)23:00到家觉得不舒服,医院抢救,最终于7月7日抢救无效死亡,近十天时间才死亡,从叶某青检查来看,其很多基础病每个都很要命,患严重肺炎,这个病是不能喝酒的,最终的死亡鉴定可能死于基础病。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叶婷在抖音举报回复网友留言亲口承认叶某青死亡证明不能证明叶某青是殴打致死,这才是对叶家最不利的消息。

叶婷还透露另一则消息,其咨询了律师,整个案件没有对有利的证据,也就是差不多可以认为叶家手上没有任何证据,而当刘家愿意以80万元与叶家达成谅解时,叶家开口万,这漫天要价对方直接不愿意谈了,宁愿坐牢。

刘某义妻子也在网上爆料了刘某义的拘留通知书,显示刘某艺以故意伤害罪被拘留。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按照此规定如果刘某义的殴打跟叶某青没有直接关系,那么肯定不是致其重伤甚至死亡,在此案中就是次要责任,刘某一甚至可能只会判罚三年左右,赔偿不用说肯定不多。

当然作为同村的国旗大爷,按常理说应该向着叶家的,在通话中都没有提供有利于叶家的证据,其说法跟警方通报相似。

现在判决对叶家不利,加上之前叶家的态度,再达成谅解几乎不可能了,那么叶家就剩一条路了,那就是在网上把事情闹大,以施压审判机关,现在叶家不停地喊冤,最终判决对叶家不利,是不是所有人都会觉得有内幕,于是叶家轮番上阵实名举报想把事情闹大,叶家没有证据而且夸大扭曲事实,被定义为造谣,所以才会被公安局抓捕,网上造谣是以传播度来算的,叶婷此事件的传播度甚至都被国外报道了,被取保候审其实更像是保护她,让她家不要再闹了,再闹直接抓捕判刑,从叶婷说判五年来看,就是最严重的。

当然,从通报来看叶婷是第一个,如果继续闹全家可能都抓起来,如果不闹,以叶家受害人的身份最终可能酌情处理。

最后,回到前面的问题,联合调查组为何不调查死者家属,其实很简单因为死者家属并不在现场,调查只是调查证据,死者方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死亡鉴定,而此证据对叶家不利。

还有叶母硬刚举报杞县公安局,为何联合调查组还是让杞县公安局参与调查,这恰恰说明此案杞县公安局并无不妥之处。

还有还原过程中采用了刘某义妻子网上的说法刘某义妻子先报的警,叶某青先动得手,刘某义妻子在网上发生如果涉及造谣,警方肯定同样会要求其删除相关信息甚至会进行处罚。

为啥叶婷六月份举报,十二月份才抓捕?那是因为她的举报大范围传播了造成了恶劣影响,浏览量达到几千万了。

另外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2月16日开庭公开审理此案件,到时就可以真相大白。

最后下面总结了叶婷一案,网友十大常见的法律问题质疑,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文参考

质疑01:叶家案件从去年到今年一年半没有审判结果,程序是否合法

参考法律:《刑事诉讼法》中,各种延长和重复计算加起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长可能被羁押的期限为28个月加6天。

最著名就是之前宣判的劳荣枝案,年11月抓捕,年9月才公诉,时间远超两年。此案肯定申请了延长,但这些不会对外公布,具体情况应该已经告知受害者家属。

质疑二:公布当时的现场录像以正视听,由人民群众判断

参考法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很显然如果公布证据会导致以下问题,某些人隐私被侵犯,现在还在审理中,一旦公布证人会平白无故面临舆论压力,到时证人会不会突然翻供?最重要的是可能证据还对叶家不利。

质疑三:为了公平正义,要求异地侦破、提级处理

参考法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因此除了极少的重大涉黑涉及职务犯罪案件,很少刑事案件是异地侦破的,而异地审讯的情况集中在职务犯罪(包括涉黑)。

从上面可以看出异地侦破主要涉及重大职务犯罪以及涉黑,即使此案没有直接证据涉黑,最终由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非杞县当地法院已经属于提级处理了

质疑四:叶婷被从大学带走时只有男友在身边,没有通知家属是否合法?

参考法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从其发布的寻人启事中曝光的细节来看,警方已经通知了家属,只是叶家假装不知而已。

质疑五:叶婷被拘押超过24小时,是否合法?

参考法律:如果叶婷违反的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拘留的羁提期限为3日到37天,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叶婷实名举报内容没有任何证据佐证,与事实情况不符很明显算是传播网络谣言,而传播网络谣言已被纳入刑法,与按照刑法规定拘押时间是合法的。

质疑六:叶婷案件的受害者,在网上发声是权利,警察拘押是否合法

参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警方通报来看,叶婷是清楚整个案件情况,依然在网上发布不符合事实的言论,叶婷出来说出的判五年来看,叶婷已经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毕竟此案已经热搜这么多天了,甚至都传到国外了

质疑七:叶婷一家是弱者,警方应该证明叶婷一家的言论是否正确

参考法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叶婷家有权利在判决后提出抗议,有正规法律程序走,而不是案情还没判决前大肆喊冤

质疑八:国旗大爷说打人的是两兄弟,但是公安机关不抓刘X彦,是否抓错?

参考法律:抓不抓谁不是依据单方面的口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第五十六条,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打人现场属于饭店公众场所,有众多的证人证言,抓人必须有证据而不是偏听某一人之言,叶母回应杞县说明认定刘某艺和刘某见是第一凶手已经默认了警方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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