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408亿元开封杞县老城区棚改项

杞县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模式)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模式)已由杞发改城镇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百城提质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模式)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徐楼保障房,杞县规划商贸路东侧,规划祥宛路北侧

2.2建设规模:徐楼保障房总用地面积77.67亩,总建筑面积.2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安置套数套。

2.3项目总投资:约.44万元。

2.4计划工期: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期)。

2.5招标范围:杞县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模式)红线范围内整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安置房(含地下室)及配套设施施工;建设内容为项目安置房、配套设施部分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报批、建筑防雷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等问题。

(2)工程勘察:勘察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包含外业和内业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3)工程设计:设计包括安置房、配套建设小区内服务用房、围墙、大门、道路、给排水、消防电及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设计阶段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4)工程施工:包含项目安置房、配套建设小区内服务用房、围墙、大门、道路、给排水、消防、安防、供电及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的施工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EPC模式)工程总承包;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应为施工单位职工,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2本次招标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明确确定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项目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11月9日09时00分至年11月1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1134.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