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入返山西祁县车辆人员须知》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城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入返山西祁县车辆人员须知》印发给你们,请将须知内容广泛宣传至辖区或分管领域内企业、平台、司乘人员,确保高效落实到位。
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9日
入返山西祁县车辆人员须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通行保障工作,提高各公路防疫检查站通行效率。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制定入返山西祁县车辆人员须知如下:一、对“目的地”为祁县的车辆实行报备预登记制度
(一)车辆入返祁前,提前联系接收方(企业、单位、亲属),安排专人至属地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开具介绍信(明确车型、车牌号及司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车辆到达防疫检查站前,由接收方安排专人持“介绍信”到防疫检查站提前办理相关接返手续,领取“接返编号”。
二、严格落实防疫检查各项措施
(一)入返祁车辆到达防疫检查站,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后,将车停放至转运区。(二)司乘人员下车前往核酸采样区进行测温、开展“第一落点”核酸采样。(三)司乘人员与接返人员“无接触”对接联系后,由检查站工作人员对入返祁车辆粘贴封条,由接返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目的地,按规定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四)对重点物资装卸后离开祁县的,由接返人员全程监督,“无接触”装卸货物后,“点对点”送返至离祁通道(高速入口、国省道交界处等)。三、“目的地”非祁县、无接返人员的车辆,原则上一律劝返(救护车、消防车等应急车辆及其他特殊车辆除外)。四、中高风险地区、有确诊病例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祁县。五、通行政策将根据疫情形势及省市要求随时变化,请广大司乘人员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