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孩举报父亲被打致死,一人被判无期

为啥会闹出来回反转的杞县叶婷事件呢?起因就是叶婷的爸爸叶洪青被刘青艺、刘得见故意伤害致死。

12月20日,此案公开宣判,开封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青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刘得见有期徒刑八年,二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1.9万余元。

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被告人刘青艺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刘得见当庭表示不上诉。

毕竟杞县叶婷事件轰动全网,随后审判长直面公众答记者问。

经过我的梳理和思考,我总结出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被害人叶洪青为何被打?根据开封中院披露的案件细节看,叶洪青作为许国立请来的陪酒人,嘲讽开收割机的刘青彦,甚至贬损刘青彦已过世多年的岳父,因口无遮拦,酒后失态,才引发双方接连多次厮打。

第二,打死人为啥没判死刑呢?首先,这是故意伤害,不是故意杀人。审判长表示,本案在量刑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一是叶洪青对引发本案负有责任,

二是被告人刘得见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

三是本案还存在二被告人当庭均不认罪、刘青艺拒绝进行民事赔偿、刘得见虽表示愿意调解但未实际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对二被告人不予谅解等因素。因此,一个判无期,一个判八年。

第三,刘青彦是不是漏网之鱼?这是叶婷事件当中的焦点,也跟此案有着密切的关点。审判长解释说,当晚酒局参与者当中,两名叶姓证人确实曾在第一次作证实称看见刘青彦也参与打被害人,但这两位证人随后均对看见刘青彦打人的证言予以否认,并称第一次证言不准确,刘青彦只是在中间劝架,并未参与殴打。并且之后的多次证言均稳定一致,该两名叶姓证人关于刘青彦未参与打架的证言内容与在案的刘青艺供述、刘青彦本人证言以及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印证一致,故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刘青彦参与故意伤害行为。

还有叶家反映,案发时被告人给侯塘村村支书打电话叫人,后村支书开着面包车拉了一车人拿着凶器赶往案发现场,存在明显村霸和以权谋私的黑恶势力。对此,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侯塘村村支书是一个人开车到达现场,并不显示其车上有其他人及有人拿凶器的情况,且到现场时打架已经结束了。

怎么样,各位看到这,你是什么感受?

叶婷等人举报的几大焦点基本都得到了详细确凿的正面回应,可以说是真相大白,水落石出,我早在之前的文章中,就已经对杞县警方发出三问,也对叶家的举报连发三问。当时我就建议大家不要轻易站队,是黑是白让子弹飞一会儿。

现在来看,叶家人拿舆论当枪使的嫌疑极大,但是毕竟死者为大,毕竟叶家是弱者,他们也是受害者,舆论的反噬效应请轻一点。

为什么呢?因为叶家人是在为死者讨公道,他们获取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信息,可能有一些不利的因素,所以才听信了某些传言,最终引发矛盾升级。总体上看,就算利用了舆论,他们也有情可原。至于叶洪青本人,他生前的人品如何,不影响本案的审判。

另外,当地警方在处理叶婷事件当中,令人费解的许多操作同样需要一个解释。叶庭事件和这次判决是有紧密联系的,两个事件必须正确看待。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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