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发行规模
2.1项目名称: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城投)--1
2.3发行规模: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
2.4采购服务内容: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的债券。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承销机构。承销机构的具体工作为:
(1)对招标人现有经营情况及县域国有企业资源进行尽职调查,最终确定包含资产整合、重组路径、融资规划等内容的融资方案。
(2)辅导企业开展、实施资产划转、公司重组、债务置换、行政审批、申请主体信用评级等具体融资前准备工作,并确定相关时间规划,切实实现招标人主体资信水平的提升。
(3)组织其他中介机构为招标人提供前期理账、合同审核、财务咨询、审计鉴证等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4)组织其他中介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尽调、协助起草协议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服务。
(5)负责招标人公司债/企业债等标准化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制定,最终完成相关产品的申报、发行以及存续期受托管理等工作。
2.5发行费率:总费率不高于1.7%(含税);
2.6项目分包情况:一个标包,供应商对本项目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债券承销服务进行投标,选定一家机构担任承销商;
2.7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
2.8服务期限:自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
三、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6投标人须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并具备有效的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
4.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