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时冲动,亲妯娌互相厮打,堂兄弟对簿公堂?
经耐心调解,两家人握手言和,一家人守望相助。
日前,由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承办的被告人韩某、徐某故意伤害一案,民事部分通过前期的调解,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当庭宣判,并将二被告人取保释放回家。案件宣判后,吴院长专门安排合议庭成员胡冬明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将矛盾化解彻底,确保当事人间不再滋生新的矛盾纠纷。
合议庭考虑到被告人徐某的年龄大,又没有文化,且居住在深山区,交通不便。3月29日,刑事庭庭长胡冬明带领刑事庭干警驱车一个多小时,到达距离县城20多公里的被告人韩某、徐某家中,现场送达判决书并回访。
基本案情
被告人韩某、徐某与被害人韩某、刘某1(系韩某妻子)、刘某2(系韩某母亲)系同村同组的邻居,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刘某2是妯娌关系。年6月某日,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韩某等三人因琐事在两家门前发生争吵,被害人韩某遂用手中携带的镰刀的刀把怼了被告人徐某某的小腿,被告人韩某在屋内听见争吵声后,从家中持扁担出来对被害人韩某及其妻子进行殴打,致韩某及刘某1受伤;被告人徐某某见状便跑进屋内拿出木棍,与被害人刘某2、刘某1进行厮打,致被害人刘某2受伤。因发现被害人流血,双方停止打斗,后被害人韩某报警。经鉴定,被害人刘某1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刘某2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韩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件审理
合议庭成员在查阅卷宗之后均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关系特殊,民事部分有调解的可能。鉴于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为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和积怨,加大了做被害人思想工作力度的同时,尽快结案。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针对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耐心倾听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请求,同时结合两家的特殊关系和本案的过错责任划分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经过数次的电话沟通和法律普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方表示愿意谅解二被告人,不再追究其责任,并希望能早日一家团圆。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吴光金利用庭审的机会对二被告人进行了细致耐心的普法教育,告诫他们解决纠纷应该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不能意气用事。宣判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彼此之间会努力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共建和谐乡邻环境。
法官言法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新县法院将继续以“能力作风提升年”为契机,立足本职工作,扎实开展各项便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做好“六防六促”工作,助力和谐乡村环境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胡月值班编委:耿建宏
终审编委:陈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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