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你好!我是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苗旺,你与曹某的房屋分割款给你执行过来了,你来法院领取一下吧。”3月1日上午,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当事人郑某及曹某原是夫妻,生育有两个女儿,后因家庭琐事感情破裂,年10月,郑某一纸诉状将曹某起诉到杞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长女由郑某抚养,幼女随曹某生活,郑某分批支付幼女四年的抚养费,登记在曹某名下的共同财产商品房一套处置后给付郑某一半。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履行自己的义务且多次发生争吵,矛盾随时激化,遂先后到法院申请对对方强制执行。
该案经电脑随机分案分配给了执行法官苗旺,苗旺在对该案进行分析后又找到审理该案的法官,在对双方当事人的性格及基本诉求有了初步了解后,便对双方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与当面调解。考虑到曹某带着女儿仅有这一处房屋,就让双方参考市场情况对房屋进行议价,确定价格后让曹某积极筹钱以免拍卖该房产,曹某提出用郑某房屋分割款一次性付清孩子的抚养费,经过苗旺苦口婆心的劝解,郑某最终同意曹某的意见,扣除幼女的抚养费后,曹某一次性筹集了现金元送到了法院。立案到结案仅20余天,这件原本矛盾激化的案件,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实现了案结事了。(孙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