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杞县“叶洪青死亡一案”终于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审判结果,很多人开始质疑,案件已经很清晰了,为什么还要选择择期宣判,案件本身是不是发生了问题?是否因为网络舆论导致的,毕竟这段时间网络上的说法很多。
在笔者看来,河南开封中院这次的审判还是比较慎重的,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参与。这样的组合可以说在案件本身来说就是已经被重视了,也有可能因为这段时间叶婷网上实名举报有关。
只是笔者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两名嫌疑人的律师,并不是两人和家属聘请的律师,而是法律援助律师。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二人家庭经济情况确实不好,要是经济条件好的话也不会寻求法律援助。
叶洪青遇害案一审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疑似案情复杂导致
在这次庭审中,法庭采取了远程审判,也就是说被告人(刘氏兄弟)没有到庭,两人在看守所进行参加庭审。原因很简单,当前疫情复杂,看守所人员密集如果疑犯到庭参加审判,那么有可能导致疫情扩散。法院出于多方面原因考虑,最终选择网络开庭。
而在庭审现场,只有一家新闻媒体参与了记录,并没有实施网络直播。原本宣布公开审理此案,现在变成了不公开审理,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为了什么?
据笔者分析,法院应该是为了减少舆论压力,毕竟这段时间网络上的舆论声音很大,如果选择了网络直播,那么会有一些人从众制造更多的舆论。
而在当天庭审现场,死者叶洪青的女儿叶婷并没有参加,疑似精神状态不佳,需要在家静养休息。
当天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疑似案情比较复杂,无法当庭宣判,只能延后宣判时间。
在笔者看来,择期宣判的原因有两点原因。
第一,是因为双方家属因为赔偿金额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毕竟叶家索要万的赔偿金,疑犯本人和家属无法给予,因为疑犯家里经济条件却是不好,也无法拿出来这么多钱。
第二,可能案件发生了变化,导致案件本身出现了问题,毕竟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在量刑标准上需要慎重考虑。
以上两点应该是案件选择择期宣判的原因。
其次,宣判后,这次事件也会在网络当中形成一个热门话题,有些不良媒体也会趁机发表不当言论,进行混淆视听,以此来误导大众。
自叶婷网上实名举报在网上成为焦点话题之后,很多媒体和个人就开始利用这次事件,在网络当中博取流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这样的人我们应该给予谴责,因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最后让我们一起期待法院的判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