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中院统一部署下,杞县人民法院开启了为期近三个月的“夏日执行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继年7月23日开展第一次集中执行后,27日凌晨5点半再次开展执行行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明、执行局局长朱仁勋分别作动员讲话,并亲自带队执行,通过查人找物、拘传、训诫等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们不惧闷热天气,走村入户,吹响了夏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的冲锋号。
陈明带领员额法官苗旺到裴村店乡处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经过给被执行人夫妇做工作,其同意将堵在路上影响邻居出行的碎砖头等建筑垃圾于三日内清除完毕,如不清除愿意接受法院处罚。
李某因为资金短缺于年向朋友尚某借款2.5万元,随后又以还车贷款为由再次向尚某借款2万元,后尚某因急用钱向李某催要,李某不但不还款还对尚某恶言相加,尚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尚某借款4.5万元及利息。李某对生效判决书视若无睹,尚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助理王成峰等人来到李某所在的阳堌镇某村,找到还未起床的李某,李某一再强调说自己没有钱,执行干警发现李某家中停放着一辆崭新的轿车,就询问车辆是谁的,李某及其家人刚开始说是邻居家的,后来在干警的严厉询问下才说轿车是他家孩子的,经查询了解到其儿子虽已成年但还在高中读书,根本没有经济收入,李某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王成峰遂告知李某的行为属于拒执行为,依法可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甚至判刑,并在向领导汇报后决定对该车辆进行扣押,李某迫于压力被迫交出了车钥匙,随后表示会积极筹款还账。当天下午,经双方当事人协商,李某一次性将本金还完,尚某同意放弃利息,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员王大海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来到西寨乡某村,对被执行人朱某的运输车辆进行扣押,朱某当即表示愿意与三位申请人和解,同意先付给三人1.5万元案款,通过跑运输每季度偿还余款至年底还清,申请人接受了该协议,三起案件和解结案。
高阳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保全了被告名下的银行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