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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河南讯(张峰利通讯员时广建)在读大专期间因为盗窃被校方处理,返回老家后仍拒不悔改,将贼手再次伸向学校,孰料最终还是难逃法网。9月11日,据开封市杞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徐春江介绍,盗窃县城某高中学生钱物的犯罪嫌疑人、杞县柿园乡居民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17日5时30分,杞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县城某高中报案称,学校多个教室发生被盗。杞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徐春江和民警宋晓鹏带领辅警霍彬彬、张贤龙、毛庆涛立刻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民警经调查发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多名学生现金被盗,据统计被盗金额元。结合现场监控视频资料和犯罪嫌疑人作案轨迹,民警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柿园乡23岁的刘某。
9月9日一早,经缜密侦查,民警得知刘某从外地返回老家,徐春江等人迅速赶赴其家附近进行蹲点守候。当天中午,在其家中将刘某成功抓获,并缴获手机一部和现金元。
经讯问得知,8月16日晚,刘某在某高中放学后,翻墙进入校内溜进教室进行盗窃,共盗得现金元,后用赃款购买了一部手机。另外,刘某又交待自己曾在尉氏县以及驻马店、商丘市偷盗学生财物的犯罪事实。
目前,刘某已被杞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