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和去年相比,
今年我省明确提出
扩大公办学位供给保障,
全面清理取消无谓证明材料,
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扩大公办学位供给
筑牢义务教育的公平底线,增加学位供给是补齐短板的源头之策。
《通知》明确,我省今年加大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抓好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项目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
就现阶段而言,新建学校要有一个过程,但在短期内可通过灵活方式,增加公办学位的供给。
《通知》指出,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通知》明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
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全面取消无谓证明材料
在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加快推进市、县(区)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现实生活中,上学报名除了必要的证明,一些学校还要求提供诸多与入学无关紧要的材料,给家长增加了“跑材料”的无谓负担。更有甚者,要求家长提供工作单位和职务、学历收入、家庭住房面积情况等等“奇葩”材料,侵犯了个人隐私,更可能引发对学生的“区别对待”,加深教育焦虑。
《通知》在这方面也作出明确规定,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民办学校报名超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今年我省发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继续提出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经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区)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通知》明确,要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
各地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通知》要求,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月9日,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
招生工作的通知》,
明确年开封市中小学
招生工作
↓↓↓
关于进一步规范
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属中小学、民办学校,河大附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生秩序,共同维护好良好教育生态,结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治理,现就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明确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招生时间。各县(区)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务必要严格遵守招生文件中明确的招生时间,年招生文件未出台前各招生学校开展的任何形式的招生工作均属违规。招生文件发布后,各学校要统一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工作日程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宣传。高中和小学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工作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宣传。市区“小升初”宣传仍然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严禁各初中学校进入被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宣传。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欺骗或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提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招生录取协议。严禁初高中学校以往年中高考成绩或模拟考试成绩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以所谓“中高考状元”“全省第一”“全市第一”“升学率”“优秀率”等为噱头进行招生宣传。
3.严格限制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均以今年招生文件要求为准。除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提前批招生学校外,市区各中小学校不得到县区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就近入学或电脑派位入学,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4.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初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需上报市教体局审核后,按照今年的招生文件要求确定并一次性下达,在招生过程中各初高中学校均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流程有序完成招生任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市区局属民办小学招生要严格按照属地审核、市局备案的要求进行招生。
5.严格监督问责。各招生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具体招生负责人也要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直接责任。中招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参与监督。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单位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对受理举报后查实违反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责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教育主管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监督举报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
鼓楼区教育体育局-
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
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
龙亭区教育体育局-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杞县教育体育局-
通许县教育体育局-
尉氏县教育体育局-
祥符区教育体育局-
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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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