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鹿台岗原始天文台遗址。鹿台岗原始天文台遗址是年杞县鹿台岗遗址发掘出土的龙山文化I号、Ⅱ号、H75号特殊遗迹。I号遗迹是一处内墙为圆形、外墙为方形,外室包围内室(圆室)的特殊建筑,它位于遗址中部偏西南方,距地表深约2米,但高出当时地面约1米,被龙山时期的房屋所叠压。其内墙(所围圆室)直径4.7米,西、南两面均设有门道。外墙略呈圆角方形,仅存东、西、南三面墙,北墙被后期灰坑所破坏,发掘出南墙长6.5米,东墙残长4.15米,西墙残长3.7米。内、外墙宽均为0.2米,圆室内有一呈东西--南北方向的十字形通道,通道宽约0.6米,土质坚硬,土色为花黄土,与室内地平的灰褐色迥然不同。十字形通道的交叉点有一中心柱洞,西门一侧也有柱洞。由于外室西墙缺口恰与内室西门及十字形通道的两端呈直线相通且三者宽度相同,内室与外室的中心点亦相同,故知内、外室十字形通道应属同一时期的建筑。Ⅱ号遗迹位于I号遗迹的东北方,它由11个圆形土墩组成,其中1个大圆墩位于中心部位,10个小圆墩绕大圆墩均匀分布成1个直径为4.4~4.5米的大圆圈。大圆墩直径1.48米,深0.4米,小圆墩直径0.6~0.65米,深0.4~0.5米。这些圆墩的建造方法是:先挖圆坑,再在坑壁上涂抹一层黄褐色的草拌泥,然后往坑内回填纯黄土,层层夯打至地面,每坑一般有4~5层夯土。整个Ⅱ号遗迹不见柱洞、墙基、烧土面等居住痕迹,只在东南部圆墩外侧约2米处发现一长方形房基,此房基与所有圆墩位于同一地层,时代相同。H75号特殊遗迹是一个结构呈漏斗状的大圆坑。坑口为规则圆形,直径达10.35米,坑壁斜直且用草拌泥涂抹加工。坑底部又有一直径为1米的小圆坑,深度在2米以上。H75号遗迹整个深度为4.1米,坑内填土多为松散的灰黑土,夹杂草木灰及陶器、兽骨、鹿角等遗物。I号遗迹内圆外方的房屋基址大体上就是一个地平日晷的模型,其内室为天盘,外室为地盘,中心柱洞位置的柱则为立杆。I号遗迹应为立杆测影天文台遗址。H75号遗迹是一座地下天文台和天文仪器。观测者站在圆坑的底部,自下而上渐次增大的圆坑自然圈出一个范围有限的圆形天区,它能够帮助观测者快速确定方位,锁定观测目标。I号遗迹为地面天文台,H75号遗迹为地下天文台,二者构成阴阳关系。Ⅱ号遗迹则是将二者融合在一起,以便互相参证,使历法编制更加精确、适用。I号遗迹、Ⅱ号遗迹、H75号遗迹构成一个完整的天象观测系统,是远古时期较为先进的天文观测台。
2.段岗龙山文化遗址。位于县城西南6千米高阳镇段岗村北、黄岗沟南岸沙丘上,南连段岗,东北邻曹岗,地表高于邻地1~4米,南北长米,东西宽米,总面积30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勘察:顶部1米深处为汉代文化层,出土文物有陶豆、陶罐。下部1~3米为新石器时期文化层,出土有石斧、石凿、蚌镰,骨器有骨针和骨匕首,陶器有灰、红褐两色,泥质、砂质绳纹、条纹,附加堆纹之瓮、壶、罐、盘等残片和不完整的鹿角、兽骨等,属龙山文化遗存。深挖处发现有大小不等的灰坑,厚1~3米,中部有窑室,窑顶呈琉璃状,下部有深红色和浅黄色土层,厚50厘米。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秋和年秋,郑州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和开封市文物工作队对该遗址进行了发掘,发现了较为丰富的河南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晚商文化和春秋时期的文化遗存,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
3.竹林仰韶文化遗址。位于县城南35千米竹林村北土岗上,文化层分布在土岗顶端南侧。曾出土泥质红陶壶口沿、加砂灰陶罐口沿、烧土、浇骨、鹿角及早期用手控制经慢轮修整泥制红陶、灰陶片、磨光陶片,其中加砂灰陶片外壁有制作时槽沟。文化层上部约30厘米为拢土层,中部沙灰土厚2米,下部为遗址,整个土岗相对高出地面3.5米。此遗址分东西两处,东处南北长米,东西宽米,西处东西长70米,南北宽60米,总面积平方米。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竹林商、周文化遗址。位于杞县城西南33千米竹林村北高台地上。台高1~3米,南北长米,东西宽米,面积7.5万平方米。遗址灰层较厚,遗物甚丰,曾出土石斧、石铲、石箭头、陶瓮、陶鼎、陶鬲、陶豆、陶碗、陶钵、陶壶、陶尊等陶器口沿残片。多为灰色泥质,少为红色或红褐色砂质。器皿多轮制,少为手工操作。大部为绳、条、附加堆、儿合等纹饰,少为方格纹或素面。另外还出土有鹿角、兽骨等。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鉴定,上层为商周文化,下层为石器时代遗存。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