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叶洪青死亡案还原祸从口出,一句玩笑话

河南杞县苏木乡许店村的许某力,是种植大户,种植大蒜和小麦、玉米,年,他通过前营村人的帮助,在前营村流转承包了二十余亩左右的耕地来,当年决定种植小麦。到了年6月初,许某力前往前营村承包地里查看小麦长势,到这一看,一片金黄,可以收割了。

此时,不远处正有一台收割机正在作业,而收割机驾驶员正是侯堂村的刘某1,据推测,当天许某力并未给他们结算收割费用。这与网上谣传的刘氏一族三人是许某力的雇工不符合,不存在结算工钱、刘氏一族三人为许某打工之说。

总之吧,当天许某力的小麦是收割完了,麦子是怎么运走的,也可能是许某借用了刘氏的五征三轮汽车,当然这都是题外话了。

转眼到了6月28日,时值农忙结束,玉米也出苗了,许某力心想是时候给刘氏一族结算收割费了,当天,刘氏一族三人,另外许某力也打电话叫来了前营村的叶洪青、小六、国啟大爷,在学锋饭店设宴。

我推测,许某力和叶洪青、小六、国啟大爷,他们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一是许某力在前营村承包耕地的过程中,这几个人为其奔走,因为许某力所承包的这二十余亩地,不止是一家的,可能是十多家甚至更多家的地拼成一起的。所以想要承包这一大块地,就需要挨家挨户地去游说。二是许某力承包的耕地中,有这几家的耕地,三是在许某力所承包的耕地在平时的经营管理上,这几个人为其操劳,或借用这几家的农具和灌溉设备。

基于此,所以许某力才设宴款待众人,在此种地,全靠朋友照顾,人之常情。否则的话,收割费虽然优惠了二百,但这饭钱恐怕二百不止吧,还不如直接给刘氏元划算,但这农村的人情世故,有时候还真不能用钱去衡量。

当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桌人转入正题。据传言,叶洪青是饭局的卖酒者,(当地方言,指倒酒者,这个就需要口才好,并且要懂得先给辈分长者卖上),他给刘某2卖酒,刘某2推辞,说我真不能喝,身体不允许,医生交代不让喝酒。当谈好价格后,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接着引发厮打,具体细节不得而知。

前营村这边,国啟(网传为国旗大爷,根据杞县的姓名文化,应为国啟或国启)大爷连忙拉住叶洪青,一桌人乱作一团,随后战场转移至柏油路上,具体细节不得而知。

至于当时叶洪青是自行回家,还是昏睡或昏死在路边被邻家大哥发现后送回家,这需要证人出庭做证了。

客观上,叶洪青到家后不久,感觉不适,叶家女儿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拨打急救电话。到医院后,在听了医生了初步诊断后,叶家女儿感觉父亲凶多吉少,立即拨打。

其后,就是警方公布的过程了。

接下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明天公开审理刘某故意伤害案,会不会网上直播不得而知,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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